晋城市纪委“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督查

[导读] 为看住重要节点,管住党员干部,狠刹隐性“四风”,严防反弹回潮,市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将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九种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本报讯   为看住重要节点,管住党员干部,狠刹隐性“四风”,严防反弹回潮,市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将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九种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此次监督检查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31日。监督检查内容共九项。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补贴;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等问题。二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检查: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提货卡等新的方式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三是违规公款吃喝、接待。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农村人家吃喝玩乐;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过多;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等问题。四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重点检查:节假日公车封存不规范、不落实,公车私用;“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车公洗”等私车公养问题;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问题。五是违规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重点检查:以培训学习、开会等工作为名公款旅游;打着爱国教育、党团活动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住宿、提供车辆服务等问题。六是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检查:不按个人申报内容,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七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住宅小区内等专为少数人服务的场所。八是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重点检查:以各种名义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九是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知》要求,“两节”期间,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开发区纪工委,派驻各市直单位纪检组要根据市纪委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查阅账簿等方法自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市重点联动协作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市纪委将成立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法,对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节点开展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全面谋划、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查阅账簿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发现隐性“四风”问题。要强化警示提醒,坚持警示在先,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做好警示教育。

要坚持预防在先,紧盯“四风”新动向,通过层层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做好警示提醒教育。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隐性“四风”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从严执纪,坚持零容忍、严惩戒。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通报曝光。要严明检查纪律,节日监督检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逐级报告,决不允许隐瞒线索不报,决不允许擅做取舍,决不允许跑风漏气,决不允许接受请托“抹线索”,决不允许借监督检查之机牟取私利。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开发区纪工委,重点联动协作单位要于每周五下午17:00前上报周报表,于2017年6月2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电话:0356—2022215

电子邮箱:jcjwjdjc@163.com

(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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