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提高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水平

[导读]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部分病种待遇政策做了调整,对心肌梗塞、糖尿病并发症等17个病种,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病种支付限额后,由大病保险对超出部分再按70%的比例予以报销。

针对晋城市慢性病人员较多,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实际,并结合该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近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部分病种待遇政策做了调整,对心肌梗塞、糖尿病并发症等17个病种,在达到基本医疗保险病种支付限额后,由大病保险对超出部分再按70%的比例予以报销。该政策调整后,将增加医保基金支出500余万元,受益参保患者30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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