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提高至450元

[导读]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筹资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晋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再提高30元,人均达到450元。补助提标部分,一般县中央财政负担60%,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20%;享受西部

黄河新闻网晋城为进一步完善医保筹资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晋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再提高30元,人均达到450元。补助提标部分,一般县中央财政负担60%,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20%;享受西部政策的县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10%。整合后城乡医保市县两级财政补助分担办法为:城区、陵川县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比例为6:4;其他县(市)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比例为4:6。

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165.6万城乡参保居民,各级财政补助将达到7.45亿元。同时,打破城乡居民身份,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17年征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时,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城乡参保缴费标准,按每人180元征缴。(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李玉福 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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