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编办营造便民利企政务环境

[导读]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是城区重点部署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之一。作为牵头部门,城区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到“三精简” ,制定“三清单”,积极营造便民利企政务环境。

本报讯 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是城区重点部署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之一。作为牵头部门,城区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做到“三精简” ,制定“三清单”,积极营造便民利企政务环境。

“三精简”,即看前置申请材料精简了多少,是否大幅减少了办事条件;看相关证照年检精简了多少,检验周期延长了多少;看政府指定培训精简了多少,是否真正利企便民。在清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方面,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说明原因;对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在实际运行中严重影响实际效果的,提出取消建议;对于法律法规仅明确行政审批事项,但对事项的前置申请材料没有作出规定的,根据合理、便民和紧扣审批事项办理的原则,明确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含有的“有关部门”、“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表述进行规范,逐项列明具体部门、具体材料、具体证明等,让申请人一目了然。

同时,推动部门协同,减少群众跑腿。申请材料为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件,以及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审批机关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复印件等其他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为本部门(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已在上一环节收取的,本部门(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此外,加强后续监管,减少无谓证明。对于法律法规设定的申请人需具备的能力、资质、经验、经历等条件,探索试行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审批机关先予以办理的办法,同时加强对承诺事项的事后核查和监管,提高办事效率。

专项行动开展中,城区编办还制定了“三清单”。第一张清单是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第二张清单是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第三张清单是清理后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清单。并将其及时推送到区级政务服务大厅,作为行政审批受理审核的依据。今后办理行政审批时,审批部门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再提供清单之外的任何材料。凡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清单之外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肃追责。(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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