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8月底前市区燃煤锅炉“清零”

[导读] 近期,我市将进一步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争取8月底前完成市区建成区8台(160蒸吨)燃煤锅炉和县城(市)建成区104台(156.9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届时,市区建成区和县(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将实现“清零”。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期,我市将进一步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争取8月底前完成市区建成区8台(160蒸吨)燃煤锅炉和县城(市)建成区104台(156.9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届时,市区建成区和县(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将实现“清零”。

据了解,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开展期间,我市将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确保淘汰一台,核定一台,销号一台。建成区以外区域自然淘汰或通过清洁能源改造已淘汰的燃煤锅炉也将纳入台账管理。对已淘汰的燃煤锅炉,将进行进一步核实,查漏补缺,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市环保局将通过抽查、巡查方式,定期对锅炉淘汰情况开展跟踪督查、追踪问效,严防淘汰工作反弹。同时,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还将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

据悉,按照《山西省燃煤锅炉淘汰2017年工作方案》,我市还将严格新建锅炉准入制度。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市区建成区和县(市)建成区不新建燃煤锅炉,新增居民建筑采暖将主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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