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拟划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

[导读] 为认真贯彻督查意见,全面加快督察整改工作,我市特制定《晋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显示,我市将制定并出台《晋城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日前,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认真贯彻督查意见,全面加快督察整改工作,我市特制定《晋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显示,我市将制定并出台《晋城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在全市大打一场改善环境质量攻坚战,推动全市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为美丽晋城建设全面提速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尤其是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反馈意见中涉及晋城的14个问题,我市将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具体问题的整改。

根据《方案》,为了有效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市将坚决打好改善环境质量攻坚战,主要包括“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丹沁“两河”环境综合整治、土壤环境安全保障三方面内容。

三大“战役”中,环境空气质量是重中之重。为此,我市将从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减煤、降尘、控油、治烟”四个关键环节,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方面,针对市区周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问题,对煤炭、化工、建材等污染物排放大户严格实行错峰生产,全面完成全市所有钢铁企业特别排放限值对标改造,火电企业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减煤压煤专项整治方面,我市将出台《晋城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对已经实施集中供气、供热的区域实施全面禁煤,坚决淘汰城市(县城)建成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全面完成“禁煤区”建设,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建筑、道路及堆场扬尘专项整治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执法检查力度,全方位强化对市区重点路段的清扫、冲洗保洁,全面实施湿式作业,保证清扫质量等;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面,我市将持续强化机动车尾气遥感路检工作,在市区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和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严肃查处黄标车闯禁行及冒黑烟车辆上路等违法行为,全面供应国六汽(柴)油等;餐饮油烟及秸秆垃圾焚烧专项整治方面,加大对市区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治理,坚决杜绝秸秆、垃圾焚烧行为,制定并出台《晋城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

同时,我市将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全面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的环境监管,以脱贫攻坚、采煤沉陷村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在全面完成全市矿山生态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晋城市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总体方案》,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对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有效恢复。

另外,为了确保《方案》的有效执行,我市还将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在全力配合环保部2+26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开展强化督查的同时,我市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深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环境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上访问题严重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对督察组移交环境问题处理过程中调查取证不实、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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