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补贴政策出台

[导读] 为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高平市空气质量。对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乡(镇、办事处),高平市政府按照每户6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作为跨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或平衡区

为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高平市空气质量。对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乡(镇、办事处),高平市政府按照每户6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按照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到各乡(镇、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作为跨区域的公共基础设施费用或平衡区域差别和应急费用。

具体补贴范围为:一是清洁集中供热。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二是“以气代煤”供热改造。依托2006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鼓励对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三是“以电代煤”供热改造。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改造,高平市按规划对东城办、南城办及陈区镇部分具备条件的村庄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以电代煤”改造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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