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2017年度公租房开始申请

[导读] 据介绍,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九居(村)委居民户籍1年以上;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256元(含),家庭总资产低于172560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九居(村)委及周边岭常村、后川村、郭家川村、南川村、

本报讯 想申请公租房的居民注意啦!陵川县2017年度公租房已于日前开始申请。10月12日—11月12日期间,符合条件者可前往崇文镇人民政府领表申报。

此次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分三类:具有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北社区、城内社区、仕林苑社区、仕图苑社区、小召村、东坡村九个居(村)委(以下简称九居(村)委)居民户籍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学校毕业或者部队退伍不满5年并具有九居(村)委居民户籍且无住房的从业人员);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据介绍,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九居(村)委居民户籍1年以上;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256元(含),家庭总资产低于172560元;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九居(村)委及周边岭常村、后川村、郭家川村、南川村、沙上头村、红马背村(以下简称十五居(村)委)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并在九居(村)委自行承租住房(不包括承租各类商业、生产、办公等经营性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政府性公房);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和公租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可以不受收入及财产限制,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九居(村)委居民户籍;自毕业(退伍)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十五居(村)委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不受财产限制):年满18周岁;持陵川县公安局签发的城市居住证;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256元;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在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十五居(村)委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实物配租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对提出实物配租申请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后,剩余房源可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家庭进行配租。具体租金为:城镇低收入及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元/平方米/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4.5元/平方米/月。姬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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