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导读] 阳城县共发生涉及行人伤亡的交通事故6起,且都发生在农村道路,惨剧屡屡发生,血的教训却依旧难唤起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本报讯 进入11月份以来,阳城县共发生涉及行人伤亡的交通事故6起,且都发生在农村道路,惨剧屡屡发生,血的教训却依旧难唤起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对此,交警部门表示,途经乡村道路,不仅驾驶员应该谨慎驾驶,行人更应当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11月1日18时许,田某驾驶吉利牌小型轿车,沿阳店线由西向东行至9KM路段,将路上行人吉某撞倒,吉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月4日死亡。

11月4日9时许,裴某驾驶大众牌小型轿车沿端润线由北向南行至下伏村路段,将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行人郭某撞倒,造成郭某当场死亡。

11月4日20时50分许,连某驾驶神宇牌重型自卸货车,沿阳店线由西向东行至泽城村路段,将路上行人李某碾压,造成李某当场死亡。

11月11日15时20分许,裴某驾驶帝豪牌小型轿车由县城到次营镇,当其驾车沿阳店线由北向南行至北次营村卫生所门前路段时,将横过公路的行人王某撞倒,造成车辆损坏、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12月3日14时50分许,王某驾驶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沿贾固线由西向东行至西下庄村路段,将路上行人毕某撞倒,造成车辆损坏、毕某当场死亡。

12月6日18时10分许,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润屯线由南向北行至王村村南湾庄路段,从左侧绕行时将行人延某撞倒,造成延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此,阳城交警提醒行人在乡村道路上通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保证自身安全。驾驶员在乡村道路上行车,必须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注意力,临近村口时要减速慢行,防止村民或小孩突然冲出,遇到障碍物时更要小心谨慎,注意观察路面情况。 陈俊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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