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导读]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和我市发展战略部署,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发展壮大金融产业为重点,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日前,我市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和我市发展战略部署,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发展壮大金融产业为重点,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意见》立足坚持改革引领、聚焦产业转型和强化风险防控三项原则,以有效发挥市场作用为深化金融改革方向,不断探索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格局的各类融资机制;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通过调控杠杆率,增强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在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的同时,严守金融风险底线。

《意见》从五方面着手出台了十九项具体措施。在积极保持融资总量的合理稳定增长方面,突出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继续实施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程,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和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融资的奖补力度,引导上市(挂牌)公司利用增发、配股等再融资方式去杠杆、降成本,引导各类中小企业在区域股权市场通过股权转让融资。

大力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各类产业基金规范发展。加快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设立和投放进程,鼓励各县(市、区)参与设立专项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发起设立能源转型、绿色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等不同特点的产业子基金。吸引各类投资基金在我市设立管理机构,开展各类投资合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引导保险资金发挥规模大、期限长、来源较为稳定的优势,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重点领域以及养老健康产业项目等。持续推动我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展,完善“银政保”模式运行机制。抓住我市被确定为全省保险支农融资业务试点市的资格机遇,积极开展保险支农融资业务。

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继续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加强同国开行、农发行的对接合作,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

在加快推动企业债务重组方面,优化企业信贷结构。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合理匹配贷款期限结构,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达标、生产经营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落实好差异化信贷政策,合理匹配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深入推进国企混改。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和整体上市步伐,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证券化。

在大力推动金融创新方面,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广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开展质押融资,盘活企业资金存量。围绕重点骨干企业,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发挥各类综合融资工具作用,综合运用资产管理、信托计划、融资租赁等融资工具,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大力开展抵质押方式创新,扩大抵质押品范围;大力推广新型动产抵质押业务,完善不动产融资相关服务。搭建金融创新平台,积极争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研究,发展绿色信贷,建立绿色产业、项目优先的政府服务通道,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在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方面,用好差别化的金融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增强信贷投入的针对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精准度高、因企而异的信贷投放措施。用好资本市场扶贫政策,推动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步伐,吸引优质上市企业在我市贫困县注册登记,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健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担保风险补偿和业绩激励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壮大资本实力。有效整合各类风险补偿资金,逐步探索建立政银担企风险分担机制,激发担保机构敢担保、多担保、快担保,进一步增强企业通过担保获取融资的能力。

精准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合理引导金融资源向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倾斜配置。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拉动经济转型的新动能,采取通强化考核监测、创新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提高担保效用、推动上市(挂牌)、扩大直接融资等综合措施,确保金融扶持民营企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现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精准支持和保障升级。(王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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