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成绩单”出炉

[导读] 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2017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成绩单”业已出炉。2017年,市区共受理噪声投诉案件88个,其中,工业噪声23个,建筑施工噪声35个,交通运输噪声15个,社会生活噪声15个,办结率达100%。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2017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成绩单”业已出炉。2017年,市区共受理噪声投诉案件88个,其中,工业噪声23个,建筑施工噪声35个,交通运输噪声15个,社会生活噪声15个,办结率达100%。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大力开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数据显示,2017年,市区278个有效测点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3dB(A),同比下降0.3dB(A),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划分的二级(较好)水平,全市无明显区域噪声污染,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市区共选取7个点位(其中一类区2个,二类区4个,三类区1个),每季度监测一次,无超标现象,达标率为100%。

2017年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与我市环保部门行之有效的噪音防控措施密不可分。为保障我市声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保主管部门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市环保局于2017年11月份编制完成《晋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同时,市环保部门牵头,协同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针对各类超标噪声源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起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执法机制。2017年,市区共受理噪声投诉案件88个,其中,工业噪声23个,建筑施工噪声35个,交通运输噪声15个,社会生活噪声15个,办结率达100%。

另外,对我市工业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有噪声影响的项目,环保部门还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把环评关,并要求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必须有可行的禁噪、降噪措施。对现有各功能区域内的工业噪声源,按照其扰民的严重程度,采取对重点污染源执行限期治理措施,到期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产、转产或搬迁。

不过,据记者了解,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部分问题,例如我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较快,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市区经常出现交通干道拥挤,堵车塞车严重,造成机动车出行较为缓慢,产生的噪声污染较重。同时,城市交通建设规划也亟待完善,我市的外环路与市区距离较近,车流量很大,中型、重型货车通过率比较高,车速较快,造成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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