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13座煤矿恢复生产

[导读] 按照沁水县政府复产复建验收标准,沁水县地方监管的20座煤矿中,13座煤矿符合验收条件,4座建设煤矿因长期停建不符合验收条件,3座生产煤矿因竣工转产后正在申请标准化等级验收,暂不符合验收条件。

本报讯 截至2月28日,沁水县符合验收条件的13座煤矿已全部通过复产复建验收,正式恢复生产建设。

按照沁水县政府复产复建验收标准,沁水县地方监管的20座煤矿中,13座煤矿符合验收条件,4座建设煤矿因长期停建不符合验收条件,3座生产煤矿因竣工转产后正在申请标准化等级验收,暂不符合验收条件。

从2月22日起,各验收组深入煤矿,对照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逐条逐项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截至2月28日,坪上、亿欣、中村、端氏、候村、永红、永安、南凹寺、曲堤、九鑫、峪煌、平山、鹿台山13座煤矿已全部恢复生产建设。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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