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外自费检查可回户籍地报销

[导读] 2018年,我省继续将“为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列为省政府六件民生实事之一,做到应查尽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出生缺陷风险,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18年,我省继续将“为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列为省政府六件民生实事之一,做到应查尽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出生缺陷风险,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那么,服务的内容是什么?孕妇接受产前诊断服务后多久能得到诊断结果?4月8日,省卫生计生委对此进行了解读。

免费服务内容是什么?

产前筛查:为妊娠15-20+6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产前诊断:通过产科系统超声检查或羊水脐带血培养的染色体分析等方式,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

具体包括:针对产前筛查神经管缺陷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科系统超声诊断;针对产前筛查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高风险的孕妇,提供羊膜腔穿刺术、胎儿细胞培养的染色体核型分析或染色体非整倍体快速诊断。孕妇自愿选择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等其他方法的,按标准给予报销。

如何享受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在全省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高风险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免费服务标准为:产前筛查100元/人,产前诊断1000元/人。

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血常规、尿常规、凝血系列、肝肾功能、心电图、乙肝五项、丙肝、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等孕期常规检查项目不列入本项目免费服务范围。

免费产前筛查的程序及携带的资料有哪些?

孕妇在妊娠15-20+6周期间,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采血机构接受血液标本采集,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

孕妇采血后多久能得到筛查结果?

孕妇采血后,一般在10-12个工作日内便能得到产前筛查结果。由所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指定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告知孕妇本人。

孕妇接受产前诊断服务后多久能得到诊断结果?

孕妇接受产前诊断服务后,一般在25-30个工作日内便能得到产前诊断结果。由所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告知孕妇本人。

产前诊断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要按照诊断结果医嘱选择干预措施,并接受随访。

2018年在省外医疗卫生机构自费进行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孕妇,如何进行报销?

2018年在省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程序自费进行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本省户籍流动人口,由孕妇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指定的产前诊断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和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费用。产前筛查费用,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直接审核报销;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费用,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出具转诊报销单,到指定的产前诊断机构进行报销,并反馈给孕妇。据《生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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