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将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导读]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我市将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为此,环保部门近日就“禁用区”划定范围、禁用机械种类、管理要求、实施时间等,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卢科报道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我市将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为此,环保部门近日就“禁用区”划定范围、禁用机械种类、管理要求、实施时间等,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包括:东至白水东街、太焦铁路线,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南至白水街。禁用机械种类为:国Ⅱ以下(不包含国Ⅱ)排放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且不在道路上行驶的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和农业机械等设备,具体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排灌机械等。

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反馈。邮件地址为晋城市凤台东街长安路231号,邮编048000,联系电话0356—2130411,电子邮箱jdcfz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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