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沁水县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

[导读] 经中央文明委审核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其中,晋城市、沁水县入围。

据《山西晚报》消息  经中央文明委审核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其中,晋城市、沁水县入围。

我省共4市8县入围,入围城市分别为,省会:太原市,地级:晋城市、忻州市、运城市,县级:古县、壶关县、静乐县、灵石县、沁水县、曲沃县、右玉县、长子县。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3年评一次,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3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2017年11月,中央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省孝义市、长治市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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