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院召开首例申请强制清算案听证会

[导读]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召开听证会,专门就陈某申请晋城市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进行听证。这起案件是我市法院首例申请强制清算案。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近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召开听证会,专门就陈某申请晋城市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进行听证。这起案件是我市法院首例申请强制清算案。

2017年3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原告陈某与被告晋城市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解散被告晋城市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次申请人陈某作为股东之一,以晋城市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为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市中院将在听证会结束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

此次听证会重点围绕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被申请人是否已经发生解散事由、强制清算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听证。各方当事人就听证的重点问题依次举证、质证并进行陈述。案件承办法官作为听证会的主持人,对听证会重点听证问题作了小结。 (张智超 刘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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