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严禁连翘抢青采收

[导读] 6月5日,陵川县政府发布《关于严禁连翘抢青采收的通告》,明确规定2018年连翘的采摘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以后,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本报讯 记者杜艾戎报道:日前,记者从陵川县政府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连翘和人工抚育连翘采收程序,提高连翘的产量和品质,维护陵川连翘的品牌和声誉,有效保护农民增收的宝贵资源。6月5日,陵川县政府发布《关于严禁连翘抢青采收的通告》,明确规定2018年连翘的采摘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以后,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连翘是陵川县大宗道地中药材品种,也是该县山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了提高“陵五味”的品牌、声誉、效益,陵川县从中药材质量和品牌两方面入手,一是通过打击连翘抢青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连翘和人工抚育连翘采收秩序,提高连翘的产量和品质,有效保护农民增收的宝贵资源;二是积极注册“陵川连翘”商标和开展地理标志认证,培育道地药材品牌,进行中药材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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