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14家乡镇基层调解组织负责人参加了泽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的推进会,对调解法律文书进行了规范。
近年来,泽州县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业务层面的不足。比如有的受理案件不进行登记,调解过程没有记录,调解成了也不制作文书,写总结和报表时口头空报,不留材料依据,普遍存在粗放和不规范行为。在这次推进会上,泽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统一制作《调解申请登记表》《调解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日常工作中常用的图表,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晋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览表》,一一发放到各基层调解组织负责人手中,人手一册、随身携带、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使基层调解员能够熟练运用、灵活操作。
仲裁院负责人还认真听取了基层调解组织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通过这次推进会使基层调解工作逐步规范。(苗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