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施工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晋城市住建局约谈部分县(区)和监管单位相关负责人

[导读] 市住建局针对近期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约谈了城区和泽州县住建局局长、开发区环保建设部部长,市安全监督站站长、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10个工作组组长。

本报讯 9月19日,市住建局针对近期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约谈了城区和泽州县住建局局长、开发区环保建设部部长,市安全监督站站长、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10个工作组组长。

市住建局在约谈中指出了当前扬尘污染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施工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普遍,扬尘问题严重;二是未批先建、违法建设乱象突出;三是扬尘污染防治在线视频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进度缓慢,技防手段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四是监管机构执法不严、执法不力问题依然存在;五是整改缓慢,不能按照交办规定时间进行整改,不能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住建局要求,被约谈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好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严格监督施工企业不折不扣落实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九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公示、百分之百围挡、百分之百硬化、百分之百冲洗、百分之百苫盖、百分之百抑尘、百分之百密闭、百分之百监控、百分之百响应)和“六禁止”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规定,建筑工程项目在报建后,必须先到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领取《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落实“九个百分之百”后,方可开展前期三通一平准备工作;在办理安全监督注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须再次监督施工企业是否落实“九个百分之百”,没有落实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加大监管的力度和监督检查频次,切实履行好对建筑物拆除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城区、泽州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建设部,分别是其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筑物拆除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勇于担当,严把备案手续办理关,监督施工企业不折不扣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严厉打击,坚决查处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该移送处罚的要及时移送处罚,该整改的要及时监督整改到位,该停工整改的坚决停工整改,该从重处罚的要坚决从重处罚,该记录不良行为的要记录,该清除出我市建筑市场的要坚决清除,绝不手软。 (本报记者)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