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 晋城市区将实施单双号限行

[导读] 11月28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我市将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本报讯 记者裴囡囡报道:11月28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我市将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

截至2017年底,市区建成区内机动车保有量达20万余辆,每天有4万余辆外来机动车穿越市区国道、省道,汽车尾气污染严重。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我市将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区域为市区建成区内,西环路(不含)以东,金凤路及中原东街(不含)以西,北环路(不含)以南,白水街(不含)以北。

在限行期间,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施单双号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单日可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双日可上路行驶。对在禁行时间和范围内不按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交警部门将通过电警抓拍和民警现场执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具体包括: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含旅游客车)、出租汽车、校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二、三轮摩托车;非“晋E”号牌且驾驶员为非晋城籍的车辆(长期通行市区的外地车除外)。此外,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办理《通行证》时,需携带行车证、运输货物单据证明。

为保障市民顺利出行,在限行期间,市民可免费乘坐限行区域内公交车;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人性化执法,对外地号牌车辆、婚丧嫁娶车辆不予限行,对运送危急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违反限行规定的,经查证属实,免予处罚;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大媒体将及时公布限行时间、限行区域与公交出行信息,确保市民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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