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迅速办结13件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问题

[导读] 编号D140000201811290075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晋城市陵川县鑫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批大建小,批下来的是450立方高炉,实际建成260立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本报讯 11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1290075、D140000201811290089、D140000201811290088、D140000201811300021、D140000201812010023、D140000201812010036、D140000201812010007、X140000201812020022、X140000201812020002、X140000201812020004、D140000201812020024、D140000201812020001、D140000201812010075)环境问题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调查,并进行妥善处理。

编号D140000201811290075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晋城市陵川县鑫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批大建小,批下来的是450立方高炉,实际建成260立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陵川鑫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450立方米高炉于2006年12月13日取得立项手续;2006年12月7日取得环评手续,2010年10月完成建设,2011年4月29日经原省环保厅批复试生产,2013年6月18日,原省环保厅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2月,该公司450立方米高炉列入工信部铸造用生铁企业名单。2018年1月,因鑫源冶炼重组,450立方米高炉暂停生产;目前,鑫源冶炼正在进行重组方案落实和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处理结果为,由于该公司处于重组时期,高炉设计、施工等资料缺失,因此,陵川县决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450立方米高炉实际容量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依法处理。

编号D140000201811290089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西郜村晋钢集团,粉尘污染、强行占用村民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问题的晋钢集团系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巴公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现分为东、西两个厂区。其中东厂区主要生产设备为2×530m3高炉、2台96m2烧结机、3台加热炉、1台50吨转炉及配套设备。西厂区主要为2×1380m3高炉、2×680m3高炉及配套烧结、3台加热炉、3台80吨转炉及配套设备等,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11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东厂区2台530m3高炉及2台96m2烧结机于2018年11月15日实施了停产。西厂区2×1380m3高炉、2×680m3高炉及配套烧结因供暖允许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环保设备运行正常,调取数据未发现企业存在在线数据超标现象。调查中发现,该企业纳入排污许可证的涉气排污口84个,其中54个符合安装在线监测条件的排污口全部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因该企业属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晋城市环保局每年均对涉气的主要排污口随机进行一次监督性比对监测,企业每月均委托第三方对所有排污口进行人工监测。同时,晋城市环保局在企业厂区安装了1个微型空气监测站点,对企业厂区总体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在原料、供料、破碎等重点排污环节安装了14套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对企业总悬浮颗粒物(TSP)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近期监测数据显示:企业厂界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厂界颗粒物标准限值1mg/M3。同时调查组从县环保局调取相关材料发现,泽州县环保局2018年对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数据超标的违法行为累计处罚5次,罚款共计170万元。经调查组调查,群众反映的“强行占用村民耕地”问题,泽州县已责成县国土局和巴公镇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处理结果为,泽州县责令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环保体标体质整改计划》规定时限完成各项环保深度治理,同时加强日常控制管理,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巴公镇政府牵头,妥善解决好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和群众利益的矛盾化解工作。"

编号D140000201811290088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西郜村,晋钢集团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以及非法占用村民耕地。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问题的晋钢集团系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位于泽州县巴公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现分为东、西两个厂区。其中东厂区主要生产设备为2×530m3高炉、2台96m2烧结机、3台加热炉、1台50吨转炉及配套设备。西厂区主要为2×1380m3高炉、2×680m3高炉及配套烧结、3台加热炉、3台80吨转炉及配套设备等,环保手续齐全。2018年11月30日现场检查发现,东厂区2台530m3高炉及2台96m2烧结机于2018年11月15日实施了停产。西厂区2×1380m3高炉、2×680m3高炉及配套烧结因供暖允许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环保设备运行正常,调取数据未发现企业存在在线数据超标现象。调查中发现,该企业纳入排污许可证的涉气排污口84个,其中54个符合安装在线监测条件的排污口全部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因该企业属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晋城市环保局每年均对涉气的主要排污口随机进行一次监督性比对监测,企业每月均委托第三方对所有排污口进行人工监测。同时,晋城市环保局在企业厂区安装了1个微型空气监测站点,对企业厂区总体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在原料、供料、破碎等重点排污环节安装了14套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对企业总悬浮颗粒物(TSP)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近期监测数据显示:企业厂界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厂界颗粒物标准限值1mg/M3。同时调查组从县环保局调取相关材料发现,泽州县环保局2018年对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数据超标的违法行为累计处罚5次,罚款共计170万元。12月1日,县环保局安排泽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9个点位厂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所测点位符合相关标准。经调查组调查,群众反映的“非法占用村民耕地”问题,泽州县已责成县国土局和巴公镇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处理结果为,泽州县责令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环保体标体质整改计划》规定时限完成各项环保深度治理,同时加强日常控制管理,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巴公镇政府牵头,妥善解决好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和群众利益的矛盾化解工作。

编号D140000201811300021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王台矿生活区俱乐部,道路减速带太低,拉煤车过往起不到减速作用,煤渣粉尘污染,车辆过往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处理结果已于第10批公示,举报人再次来电称,公示的结果并没有落实到实处,和反映问题前一样。建议增加减速带维护,或禁止运煤车走生活区。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王台矿生活区俱乐部前道路是晋城煤业集团长平煤业有限公司(原王台铺煤矿)内部道路,产权属长平煤业有限公司,日常清扫保洁和维护都有长平煤业有限公司负责,该路段除小型车辆通行外,夜间时有大型货车(包含社会车辆)通行。

处理结果为,要求晋城煤业集团长平煤业有限公司在与俱乐部前道路段相连的畅安路南、北方向树立“禁止大型货车通行”交通标志,提醒未办理通行证的大货车严禁驶入畅安路,严防源头大货车拐入该路段,减少车辆过往噪声污染;由于该路段属长平煤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如增加现有减速带高度,会对周边小型汽车和非机动车的出行造成影响,影响居民正常通行。经北石店镇和长平煤业有限公司现场勘察,于2018年12月2日又在该路段原减速带的西侧1米处新加装了一条减速带,目前为双减速带,可以缓减过往车辆的行使速度,减少噪声污染;要求晋城煤业集团长平煤业有限公司安排专门人员全天负责俱乐部前道路的清扫保洁,并做到定期洒水抑尘,防止粉尘污染环境;要求晋城煤业集团长平煤业有限公司加强与交通部门和交警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日常车辆管控、疏导和执法力度;北石店镇要督促王台铺矿派出所,积极与交警部门协调,通过监控拍照等方式,加强此路段运煤车的管控。

编号D140000201812010023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阳城县町店镇增村,村周边有六家养殖厂(郭龙海养鸡厂一万只,郭志兵养鸡厂规模五万只、郭兵丰养猪厂一千头、王宽宽养猪厂五百头左右、郭永库养猪厂二百头、郭站锋养猪厂二百头),距离居民区最近10米左右,粪便随意堆放,无人清理,存在气味呛人。

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关于“距离居民区最近10米左右,粪便随意堆放,无人清理”的情况经查,王龙海养鸡场和郭兵锋养猪场距离居民较近,约10米,其中郭兵锋养猪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王龙海养鸡场、郭志兵养鸡场、郭兵锋养猪场、王宽宽养猪场等4家养殖场未发现粪便随意堆放现象,郭永库养猪场和郭战峰养猪场有少量粪污未及时入池。关于“存在气味呛人”的情况经现场核实,养殖场大多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村集体缺乏长远科学规划,导致养殖场与居民区太近,确实能闻到养殖气味,对附近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处理结果为,阳城县环保局正在对郭兵锋养猪场违法养殖进行立案查处。阳城县町店镇纪委对增村村级网格化管理员郭战锋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大巡查,督促养殖场做到日产日清,规范运作。阳城县畜牧兽医局加强规范管理,督促郭永库养猪场、郭战峰养猪场立即将未入池的粪污进行清理,并督促6家养殖户与周边农户或种植大户签订粪污土地消纳协议,配套粪污运输车辆,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以全量消纳利用所产生的粪污,同时要加强饲养管理,做好消毒灭蝇工作和场区卫生工作,保持圈舍干净,减少臭味产生。

编号D140000201812010036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村南约50米处洗煤厂,随意倾倒煤矸石至南山,毁坏了树木,破坏生态环境;晚上生产,存在扬尘污染;柏枝庄村后河村,村西大型养鸡厂(一万只左右),随意堆放粪便,存在气味呛人现象。

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洗煤厂为高平市正和选煤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环保手续齐全,自2010年以来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建设时,厂址位于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西南350米处,后因村民建房,现距离生活区约280米。南山正在修建王报村至野川镇的“四好公路”,未发现煤矸石倾倒毁坏树木的情况。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晋环环评〔2017〕102号)的要求,建设全封闭储煤棚,在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噪声和扬尘问题。群众反映的后河村为柏枝庄村委的自然村,在其村西没有大型养鸡场,村东有一规模鸡场,规模为蛋鸡1.5万只,实存栏蛋鸡约8000只,该鸡场按畜牧养殖规范,建有堆沤厂约500立方,现场堆有粪便约300立方,无随意堆放粪便情况,可闻到呛人气味。

处理结果为,高平市煤管局责令该公司加快全封闭储煤棚的建设进度,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煤管局和寺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监督企业未完成全封闭储煤棚建设前,达不到环保要求不得生产。寺庄镇政府责令养鸡厂立即处理堆积粪便,20天内处理完毕。畜牧局责令养鸡厂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加强粪污管理,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编号D140000201812010007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高平市南城办事处上玉井村,李文武养殖厂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养殖粪便强行排入张翔宇养殖厂,多次导致张翔宇养殖厂被迫关门,造成极大经济损失。

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李文武养殖厂为文武食品有限公司养猪场,最大可养100头猪,为生猪散养户,养猪场东南建有三级化粪池,该养猪场已于2017年5月关停至今。张翔宇养殖厂为牧村养殖场,建于2004年,2014年6月30日,用地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猪场废弃停用至今,养殖场关门与文武食品有限公司养猪场无关。两养猪场之间为村上雨水排污沟,粪便通过此排污沟排入田间地头。后因牧村养殖场院墙倒塌,堵塞排污沟,文武食品有限公司养猪场部分养殖粪便、生活垃圾等混合物流入牧村养殖场,无“强行排入”的行为。2017年,张翔宇发现此事后,向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情况,南城办已于2017年5月底前将文武食品有限公司养猪场予以取缔。并责令上玉井村村委清理牧村养殖场场中的粪便、垃圾等混合物。张翔宇不满处理结果,不允许上玉井村工作人员进入场地。

处理结果为,11月15日,经南城办多次与当事人协商,给予张宇翔清理费用,由其自行清理养殖场内粪便、生活垃圾等混合物,张宇翔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编号X140000201812020022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众和洗煤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晚上偷偷生产,大车不断,噪声污染,扬尘、煤尘污染严重;寺庄镇西河村村中央的养猪场,离村民的吃水井只有50米,直接威胁吃水安全,臭气熏天。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众和洗煤厂为高平市正和选煤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寺庄镇柏枝庄村,自2010年以来长期处于停产状态。2008年4月3日,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入洗原煤60万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晋市环审〔2008〕30号);2008年12月22日,高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予以验收;持有有效排污许可证,证号为:14058106100062-0581。现场堆存约1500吨煤炭及大量中煤,因与原洗煤厂股东有争议,已存放多年,均苫盖完好。未发现煤炭运输情况。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晋环环评〔2017〕102号)的要求,建设全封闭储煤棚,在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噪声和扬尘问题。群众反映的养猪场,系柏枝庄村民王某所有,位于西河村村中央,距离该村村民的饮用水井约50米。现存栏有母猪12头,种猪1头,仔猪36头,育肥猪64头,共计113头生猪。2017年8月,建有约80立方的粪污收集池,猪舍有两处粪污排放口,在粪污收集池外形成一面积约20平方的粪污面,有轻微臭气。

处理结果为,高平市煤管局责令该公司加快全封闭储煤棚的建设进度,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高平市煤管局和寺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监督企业未完成全封闭储煤棚建设前,达不到环保要求不得生产。寺庄镇政府责令养猪场立即封堵排污口,将外排的污水进行还田处理,污水全部排入沉淀池,并对场区除臭处理。由寺庄镇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责令养猪厂严格按照畜禽养殖规范收集并处理粪污,不得出现无组织排放等情况。

编号X140000201812020002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阳城县洪祥采石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对于没有任何手续的违法企业,就应该拆除以及恢复地貌,而不是补办手续再生产。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洪祥采石场位于阳城县白桑乡洪上村郑阳沟,2002年8月15日该采石厂向阳城县环保局申请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2008年12月31日通过了阳城县环保局竣工验收。2003年1月16日,该厂取得了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变更了矿区范围,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1年10月31日,又变更了矿区地点,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2年5月,变更了矿区面积,2016年10月31日采矿许可证到期。1、关于“违法”的问题,该厂2018年曾经存在以下违法问题,均已依法处理。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石子加工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阳城县环保局已经按规定实施了行政处罚。该厂“违法占地搭建防尘棚”的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局已经按规定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拆除非法建设彩钢棚及附属设施的案件,依法移交阳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厂“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内采石堆渣,致使6000余平方米林地被毁坏”的林业违法行为,县林业局依法责令洪祥采石厂于2019年6月3日前,将毁坏的6304.19平方米林地恢复原状。2、关于“拆除及恢复地貌”的问题,阳城县有关部门对该采石厂共实施了两次关闭。2012年5月该厂矿区变更后,2013年12月11日,阳城县整顿矿业秩序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对阳城县白桑乡洪祥采石场旧矿区实施关闭的通知》(阳整矿办字〔2013〕27号),旧矿区是指郑阳沟采矿点。因纠纷和其它原因,未关闭到位。2016年10月31日该采石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后,2016年11月9日,阳城县整顿矿业秩序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对阳城县洪祥采石场实施关闭的通知》(阳整矿办字〔2016〕17号),这次关闭的是2012年5月该厂矿区变更后的采矿点。2017年3月15日,白桑乡组织蟒河国土所、凤城工商所、白桑乡安监站、白桑供电所、白桑派出所对关闭情况进行了联合验收,经验收,该企业已按标准关闭到位。3、关于“补办手续再生产”的问题。该采石厂采矿许可证2016年10月31日到期后至今,未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国土手续;也没有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县环保局于2018年4月30日对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石子加工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未发现该厂再建设,也未发现组织生产。

处理结果为,阳城县政府要求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化解纠纷矛盾,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编号X140000201812020004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高平市米山镇川起村,居民冬季采暖烧土锅炉,部分使用高硫煤,每到晚上煤烟味严重,严重影响居民健康。政府对部分村民进行了置换,但不彻底。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高平市米山镇川起村有11栋单元楼和部分庭院住户共462户进行了燃气锅炉集中供暖,有55户使用清洁煤球取暖,有103台锅炉使用劣质炭用于供暖。米山镇政府于11月8日开始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煤矿落实回购劣质炭、供应优质炭、优质型煤工作,10日召开专门会议对置换劣质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补贴40%,煤矿让利60%”的清洁取暖惠民政策目标。

处理结果为,米山镇川起村自11月13日开始回收劣质煤炭,11月20日开始供应优质型煤共6户20吨;从11月22日开始供应优质炭块,截至12月4日已经置换40户170吨。高平市要求米山镇政府加快置换劣质煤炭进度,认真排查,不漏一户,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劣质煤炭清零工作,保证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编号D140000201812020024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陵川县崇威镇石子岭村,村西200米化工厂存在刺鼻性气味,噪声扰民。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群众所反映的“崇威镇石子岭村”应为“崇文镇石字岭村”。经调查,所反映的“村西200米化工厂”应为村西南800米处的陵川县万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1、关于群众反映“存在刺鼻性气味”的调查情况。2018年12月3日现场核实时,该公司正执行重污染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处于停产状态。在该公司车间及周围检查时,有轻微产品特征气味,没有刺鼻性气味。现场调取该公司2018年11月工艺尾气监测报告显示,监测结果符合排放限值要求。2、关于群众反映“噪声扰民”的调查情况。2018年5月11日,山西嘉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从监测结果看,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加之距离石字岭村800米,因此不存噪声扰民情况。

处理结果为,陵川县将紧盯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认真履责,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检查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编号D140000201812020001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陵川县礼义镇北街村,村北约1公里左右山西高平市丹峰汤荃厂,每天晚上冒黄烟,存在气味呛人现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高平市丹峰汤荃厂为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建宁乡府底村,与陵川县礼义镇相邻,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于11月25日,因电力变压器出现故障,进行了停产检修,向高平市环保局及经信局进行了报告,目前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不存在晚上冒黄烟,气味呛人的现象。通过查阅11月份以来的在线监测小时数据也未见异常。

处理结果为,高平市环保局和经信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编号D140000201812010075环境问题举报内容为,阳城县北留镇郭峪村,村中央有一养羊场(40只左右),存在气味呛人现象。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郭峪村中央养羊场,是指张小象养羊场,位于阳城县北留镇郭峪村中心,与居民住宅紧邻,现存栏43只,无粪污处理设施,无环保审批手续。现场调查时,该养羊场粪便未及时清理,气味较重,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处理结果为,12月4日,经协商,该养殖户同意不再养羊,已将43只羊一次性出售,拆除了羊场围栏等附属设施,对取缔后羊场的粪便进行了清理,用生石灰消毒。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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