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出台惠民新政,门诊大额疾病支付范围增至44种

[导读] 本报讯 日前,沁水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出台文件,决定对现行的门诊大额疾病(原称慢性病)作出调整,由现有的38种增加至44种。 为进一步减轻血液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加大地方病现症病人救治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沁水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

本报讯 日前,沁水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出台文件,决定对现行的门诊大额疾病(原称慢性病)作出调整,由现有的38种增加至44种。

为进一步减轻血液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加大地方病现症病人救治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沁水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出台文件,对现行的门诊大额疾病(原称慢性病)作出调整。调整后,城乡居民门诊大额疾病的病种由现有的38种增加至44种,病种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新增六个病种: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支付比例为65%,年度内支付限额最高为4000元。二是对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病种支付政策调整,将骨髓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按现有病种中“器官移植术后”的支付政策执行;将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分子生物学检测费用纳入门诊大额疾病支付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参照“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执行,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照“白血病”执行。

这项惠民举措的实施,将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医疗保障基金的充分运用。

(刁会民 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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