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启动

[导读]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全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将按照“一景一策、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的原则,指导首批16家景区按照6条路径推进改革。

本报讯 记者张鹏飞报道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7年全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将按照“一景一策、重点突出、有的放矢”的原则,指导首批16家景区按照6条路径推进改革。

首批改革的16家景区(景点)中,国有企业7家、民营企业3家、集体企业4家、集体单位1家、股份制企业1家,将通过引进一批战略合作者参股投资或参与管理,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专业旅游运营公司合作,推进专业化、公司化、市场化运营。其中,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管理的景区(景点)改革创新工作的重点是创新经营机制,解决履行协议不到位的问题。

方案提出,我市将按照“一景一策、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基本原则,通过管理经营机构+多业经营模式、管理机构+公司经营模式、整体转让管理经营权模式、委托管理模式、特许经营模式、混合所有制模式6条路径推进改革。对于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或不充分的景区,采取多业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进行再改革、再创新;对于管理体制僵化的景区,能“两权分离”的必须两权分离;对于资源闲置的景区将通过退出机制盘活资产,引进优质资本参与开发。

方案要求,3月前各县(市、区)要与所属的景区(景点)签订改革任务责任状,确保改革创新工作不走过场、产生实效;按照“一景一策”的原则,所有参加改革创新工作的景区(景点)都要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拿出细化方案,根据景区(景点)的规模、资源的等级、景区发展潜力等确定适合本景区(景点)的个性化模式。

方案强调,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要建立在对景区精准分类,对现状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搞好顶层设计和改革创新模式选择;对于全市重点景区、体量和资源价值都较好的景区,要率先改革,在全市起到典型带动的作用;对于区域性资源以及客源市场以省内为主的景区,要注重资源整合和产品项目的创新;对于体量较小,开发价值一般的景区,要对景区精准定位,盘活周边资产,与相关产业进行融合嫁接。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我市将成立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对全市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协调解决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将定期召开观摩会,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情况汇报,并加强督查,对整体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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