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护士执业注册等将直接由市级管理部门审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日前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需我市落实和承接的共37项。其中,由我市承接的有18项,为行政审批事项和年检事项;需落实的有19项,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
承接的18项事项中,直接由市级相关部门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0项,分别为: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认定、燃气经营许可、测绘作业证件核发、距离永久性测量标志400米范围内建设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施审批、制造国家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食品流通许可、拍摄馆藏一级文物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同时由市县两级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年检事项有6项,其中,“机动船和电瓶船舶检验”、“机动船和电瓶船舶年检”鉴于各县(市、区)尚欠缺实际承接能力,暂时由市里承接;其他4项市政府决定全部由各县(市、区)承接,分别为:使用新型药剂进行生产性森林病虫害防治审定、民间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水产苗种产地检验。直接由县级承接的两项分别为: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年检。
另外,省政府还决定将一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需要我市落实的有19项,涉及养老机构设立、城镇燃气经营、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公共场所新建、旅行社业务经营等方面的许可或审批。
市政府要求,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简化流程,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集中办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市县两级工商登记机关要规范实施改革后的工商登记和行政审批,切实加强改革后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