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下发通知:保障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

[导读] 认真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和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

为做好2015年春节前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晋城市住建局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前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电〔2014〕3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就切实做好全市春节前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前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以此保障建筑施工领域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

按照通知要求,各个单位应该积极配合行动,重点从以下两方面行动,杜绝拖欠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和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需对整个项目清欠工作负责;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

二、加强管理,完善预案,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适时制定和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专人值班制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因拖欠引发的群体事件。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严禁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挂靠。各施工企业要必须对劳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配置专人对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要加强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积极引导合同当事人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纠纷。同时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落实资金,建立防拖欠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住建局将适时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市场主体名称、负责人姓名及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因拖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暂停后续工程施工或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同时,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以农民工上访投诉举报为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的切入口,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外,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试行)》,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行政管理措施,加大不良企业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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