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健康晋城建设

[导读] 晋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晋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推进健康晋城建设。

近日,晋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晋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将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切实推进健康晋城建设。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选择高平市、泽州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示范带动,典型引领,以点带面,进一步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晋城大医院(晋煤集团医院)等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做好取消以药补医财政补助测算、价格调整及人事编制核定等工作;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省、市级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进一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制度,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就医感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力争到今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并明确签约服务的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提升县级医院疾病诊疗能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探索建立包括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在内的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完善推进和规范我省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

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相应增加,并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逐步实现晋城市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稳有效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确保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并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同时,将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继续实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商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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