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医保中心再次简化门诊慢性病复审程序

[导读] 随着2018年度市直及驻市国省营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险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复审工作即将开始,市医保中心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再次简化门诊慢性病复审程序,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复审。

本报讯 记者张明明报道:随着2018年度市直及驻市国省营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险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复审工作即将开始,市医保中心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再次简化门诊慢性病复审程序,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复审。

本次门诊慢性病复审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复审范围为2016年及以前申报通过慢性病的患者,2017年及以后申报通过的慢性病患者和2017年9月参加过慢性病复审的患者除外。

为做好复审工作,市医保中心继2015年将门诊慢性病复审时间由一年一审调整为两年一审,取消对恶性肿瘤等7种慢性病进行复审,今年再次简化了复审程序,患者不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领表盖章,直接到定点医院领表复审即可。参加复审的慢性病患者持社保卡、门诊慢性病诊疗手册和1张1寸彩照即可在定点医院进行“一站式”复审。今年为慢性病患者开展复审服务的医疗机构共4家,分别为:市人民医院、晋煤集团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老年病专科医院。

7种不进行复审的门诊慢性病分别为: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门诊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红斑狼疮、白血病、精神分裂症。

对病瘫无法参加复审的患者,市医保中心将组织医疗专家上门进行年审服务。经鉴定为长期卧床治疗,生活不能自理的慢性病患者,将不再参加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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