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商品房或具有合法手续的二手房;办理合法手续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租赁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公租房和他人合法私有住房并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住房协议,且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市区租赁时间满两年以上);居住在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职工宿舍并办理《居住证》满两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是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国企、民企、合资企业招录、聘用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市区工作时间和缴费满一年以上);投资、经商、兴办实业并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商人;驻晋城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等已办理合法手续的工作人员。
在晋城的中心城市、县城、六大产业片区、二十个中心镇和其他建制镇所在地的公民,符合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均可以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