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支持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申报——访市人大代表张韶丽

[导读] “陵川县是重要的中药材原产地,更是传统医术的传承地,如何保护好、开发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自陵川县广播电视台的市人大代表张韶丽说道。

□本报记者 卢科  “陵川县是重要的中药材原产地,更是传统医术的传承地,如何保护好、开发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自陵川县广播电视台的市人大代表张韶丽说道。

“目前,陵川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申报过程中主要遇到两大问题,一是申报主体的问题,传统医药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属于家传,虽然受到当地老百姓的认可,但由于没有在正规的医疗部门用于临床,所以申报过程中没有合适部门作为主体进行申报。比如陵川的烧伤药,其治疗效果显著,但由于是家庭作坊式的制作工艺,不具备传统医药类申报主体的资格。”张韶丽告诉记者,正是这种民间性质,导致很多医术面临着传承难、发展难的问题。如果不及时保护,这些无形的医药资源很可能无声无息地消失。

“另一个问题是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资格的问题。传统医药类项目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艺是祖上传下来的,但在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的过程中,需要有医师证或者特殊人才证,这对一个民间医药类技艺的掌握者,特别是年纪大的传承者来说,显然是不现实的。”张韶丽说,不符合实际的各类资质的要求,很可能导致技艺精湛的老人无法申报各级代表性传承人。比如陵川韩氏骨术传承人韩高举老人,在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就遇到了类似问题。对此,她建议,相关部门可积极同上级部门沟通协商,针对此类特殊医药类非遗项目申报,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申报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使这些宝贵财富能够更好地传承下来。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