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0)

[导读]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 #e#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 深刻认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刻认识省委五句话总要求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e#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

深刻认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刻认识省委“五句话”总要求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复杂性、艰巨性,改进领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更好地推动我市的发展和进步。

(一)提高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和方法,提高党委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能力。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推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战略遵循客观规律,符合我市实际。

(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首要是落实“两个责任”。紧紧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各方面责任落实,真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把“以上率下”作为基本工作方法,从上做起、从根管起、一严到底,认真贯彻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按照“深化认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建章立制、统筹兼顾”的思路,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强化措施,巩固成果。把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人和事,加大问责处置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问责追究成为利器,推动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认真总结推广高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先走一步”的经验,形成推动高平、带动全市的局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筑牢法律和党纪“两道防线”,妥善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探索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的有效方式,探索强化党内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常态化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四)坚持从严治吏。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干部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三个一批”工作机制,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保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探索建立干部调整退出的动态化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培训,逐步建立从严治吏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保护和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好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村第一书记作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新要求,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五)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继续深入实施《晋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我市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坚持人才培养与引进并举,依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1020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千人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引进培育一批“高精尖缺”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使用和评价机制,打破人才身份和体制障碍,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在企业、高校之间合理流动。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建立完善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新型人才成长的政策体系。

(六)加快建设法治晋城。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依法决策,带头依法办事,提高执政水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城乡规划与建设、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立法工作,增强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的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治惠民”实效性。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

(七)凝聚富民强市更大合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法开展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动我市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八)认真抓好规划建议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路径、重大举措,研究制定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县(市、区)的“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和推动“六大发展”的指标,进一步明确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通过各项指标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为夺取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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